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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中心按照“国家需求,服务江苏、世界一流”的要求,为实现中心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,设计中心组织架构,科学确定协同的学科、单位、企业和团队,构建协同创新中心的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组织框架及创新中心——创新平台——创新团队的层级管理结构,实行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、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。

中心由河海大学牵头建设,联合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、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、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、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四个国企,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、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两个科研院所参与共建。中心充分汇聚协同体各方优质资源,开展机制体制改革,充分释放创新活力,形成有效的协同创新管理体制。

创新平台依托和吸纳协同体单位的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: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,3个教育部科研平台:海岸灾害及防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、疏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、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,7个江苏省科研平台:江苏省海岸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安全重点实验室、江苏沿海开发研究中心、江苏省沿海开发与生态建设工程研究中心、江苏省输配电装备重点实验室、江苏省循环经济工程中心、江苏沿海资源经济研究中心,江苏省植物迁地保护重点实验室的优质资源,遴选研究团队,充分共享、整合设备、仪器、资料等公共基础资源,构建协同创新支撑环境。

创新团队由团队负责人、骨干研究人员、技术人员、博士后等专兼职人员组成,依托创新平台,围绕中心目标和研究方向,持续开展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的协同创新工作。

根据中心目标,设置滩涂资源开发与保护、淤泥质港口航道工程、近海可再生能源、滩涂与近岸生态环境保护、产业与区域发展5个创新平台;设立:滩涂资源开发布局、海堤工程安全与防护、新型海堤结构与新材料、滩涂湿地生态保护、深水大港布局与建设、深水航道建设和维护、港口动力环境与安全、港工材料结构与耐久性、海上风机工程技术、大规模近海风电并网运行、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、滩涂及近岸环境保护、海涂植物资源保护与生态重构、产业布局与投融资和公共政策与管理体制15个研究方向。协同创新中心组织框架见图2-1所示。

 

2-1  沿海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组织架构图

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是中心的决策机构。主要职责:负责中心重大事项决策;负责聘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;负责聘任中心主任。

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是中心的学术咨询和指导机构。主要职责:指导中心的研究方向和创新任务设置;负责中心的重大学术决策咨询;协助开展中心人员招聘和考核。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聘任。

中心管理团队:设置中心主任,副主任,执行主任等管理岗位。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建设运行的各项工作,负责统筹安排、指导和组织创新平台工作,负责编制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,定期向建设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,组织贯彻建设管理委员会决议。中心执行主任具体负责中心日常工作,组织落实中心各项决议。中心设办公室,办公室是中心科研、教学、人事等各项日常事务管理部门,中心办公室设置综合管理、人才团队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研管理等岗位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。中心创新平台是中心创新任务、拔尖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主体,主要负责平台的学术管理与日常运行,各项创新任务的规划论证与组织实施,组织创新人才的培养,组织平台内人员的招聘与考核。